2013年4月6日

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各司其职



马来西亚摆脱英国殖民主义统治,独立自主快56年,转眼间就要举行第13届全国大选了。但是,在有心人有意或无意下,搞到人民对代议士的职责很模糊。

简单的说,州议员或国会议员的职责,是在立法议会制订辩论通过利国惠民的法令,国会主要是负责关于国防、外交、经贸、文化、教育等课题,而州立法议会则处理土地、水务,民生等事务。

所以,你家沟渠堵塞、道路破损、垃圾未清理、电供中断、水供不来都与人民代议士无关,真正要处理这些问题的,是市议员或县议员等“受委任”的议员。

我们的YB,几乎可以说都是半途出家,并非专业受训从政,几乎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议员(特别是在野党议员)的收入(或是津贴)并不是很多,开设服务中心,聘请助理,都是有出无入,一个不小心,还要倒贴。

在野党议员从政,有些是全职政治工作者,有些另有专业,如医生或律师,兼职的政治工作者还有议员以外的收入来源,全职的政治工作者,有苦自己知。

一些脑筋转得快的在野党人民代议士,在水患时第一时间通知报馆,等媒体来齐之后,卷起裤管在水中央拍照,火患时,又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灾场慰问灾黎,树立为民服务的形象,建立的广大的人脉,更靠卖保险维持生计,集服务与业务于一身,一箭双雕,取得服务良好口碑,又有收入,和谐共赢。

但是,这类有“服务”的人民代议士,在论政方面有没有交白卷,大家心知肚明。

一个国会选区,尤其是城市选区,选民整10万,单靠一个国会议员来协助处理选民的奇难杂症(一些YB曾说,有些时候,还要帮选民缴付电费),应付区内数千所神庙、社团组织的捐款要求,只有“头家”从政,才能满足这些需求。

所以,如果朝野政治工作者真的真心诚意为民服务,就请大家努力促成地方议会选举,让服务型与论政型的政治工作者各司其职,那才是朝向民主之路。那些这麽喜欢谈服务的政治工作者,就到地方议会去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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