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

都是贿选


年轻时看足球比赛,看到裁判执法不公,不爽时总喜欢留下这样的一句评话:“他(球证)有赌!”

大山脚的博客尤沈峻(糊涂侠客)在他的面子书(facebook)涂鸦墙留下这样的一段话:如果说国阵在大选或补选时承诺如果当选就要发展这个那个的是属于赂选,那林冠英说如果执政中央就给乐龄人士每年1000令吉算不算赂选呢?

这种火辣的课题,当然引来热烈的回应。大家都很理性的在讨论,侠客也没被人鸟翻。傍晚散步闲聊时,爱人问我有没看到侠客facebook的这个议题,有何看法?

我的答案是:都是贿选!

林冠英说:如果民联执政中央就给乐龄人士每年1000令吉。(这种说法是贿选)
林冠英说:民联执政中央后,每年派发1000令吉给乐龄人士。(这种说法不是贿选,是政策)

第一种情况,就好像好色的总经理向属下女职员说:如果你为我口交,跟我上床,我给你加薪升职。这是以权谋色,性贿赂的一种。

但是,因为52年来都是这样,从帆船到天秤都是这样,我们习以为常,错误的解读。更何况,我们是多麽的无能为力。就好像看到球证在吹黑哨,你能怎样?

吹黑哨的球证就是选举委员会。球证公平的执法,大家可以看到一场精彩的球赛;但是球证吹黑哨,赛果是预订了!52年了,谁能制止黑哨?

如果我是林冠英,我会向全体选民说:如果民联执掌中央,所有合格选民的户口会有10万令吉。别担心,球证不会给你红卡,因为另一队也提出类似的承诺(只不过是形式不一样而已)。反正大家都出矛招,大家都贿选,大家都犯规,加加减减,有贿选等于没有贿选,风继续吹,黑哨也继续吹!

2010年4月4日

乌雪选民会傻呼呼盲目送大礼吗?


古时候的贪官污吏,很多时候都会巧立名目,向老百姓敛财。其中最常用的招数,就是借办寿宴来刮民脂民膏,贪得无厌,搞到民不聊生!

一星期前竞选马华署理总会长落败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江作汉在党内的受欢迎程度,可从他的落败看出一斑。

不过,真人不露相,别看老江外表戆厚忠直,耍起拍马屁,捧大脚的功夫却是非常独到。周末(4月3日)到乌雪助选,一开口,竟然是要人民送礼,要乌雪选民送大礼给首相纳吉。

江作汉高呼:“纳吉上任一周年纪念,你们(乌雪选民)要X 国阵候选人,送上最好的礼物!”活脱脱一幅贪官索贿的丑态。


如果江作汉在乌雪进行专业的调查,问看当地人民要不要送礼给纳吉,我相信,答案不外是:关我柒事,要送你自己送!

送礼,如果是由下而上,是有贿赂、巴结之嫌。体恤人民的政府是不会胡乱向人民索取礼物,而是大大方方送出大礼。

当然,如果江作汉家财万贯,钱多到用不完,喜欢逢人就送,更喜欢送礼给纳吉贺这贺那,没有人会有甚麽意见,不过,请他千万不要把无辜的乌雪选民拖下水!

补选选战还未正式开始就有这麽丑陋的一幕,看来,还有很多小丑会粉墨登场!

大家且看马华州议员黄冠文怎样的口臭:黄冠文感谢已故的乌雪国会议员再纳阿比丁,因为乌雪县议会在再纳阿比丁逝世后,才火速批准武吉丁雅华小的发展图测。

黄冠文宣称从2009年开始处理武吉丁雅华小搬迁事宜,但是县议会却一直不批准新华小的发展图测,直到再纳阿比丁去世才获得批准。

这赤裸裸的暴露黄冠文的真正办事能力。不过,这更突显黄冠文那种抢着邀功的丑态!

乌雪的热血选民,你们会X国阵候选人吗?

2010年3月23日

竞选马华总会长,到底要花多少钱?

如果以一张票值5000令吉计算,要中选,

5000 x 1200 = RM 6,000,000

除此之外,其他开销,如造势、疏通、媒体宣传、宴会等等等等,这条数,好难计。

1000人造势大会,须要大约25辆大巴(25 x 400

1辆大巴租金约800(25 x 800) =RM 20,000

每人一瓶矿泉水 =RM 1,000

制服(如有)10 x 1000 =RM 1,0000

饭盒5元/人餐宴8元/ =RM 5,000/8,000

工作人员车马费 =RM 1,000

其他(白条、暗贡/明贡) =RM 5,0000

每场简单的造势大会 =RM 100,000(至少)

捐助区会:

100区会 x RM 50,000 =RM 5,000,000

疏通区会有权势/有票的领导 =xxxxxxxx

主流媒体广告宣传 =RM 1,000,000

宴会(平均宴开百席),至少八至十场

100 x RM 300(不包括GSTx10 =RM 300,000

花了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韦小宝”如果花了这麽多钱为民请命,肯定有办法弄回更多的“请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