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真诚解决不合理的电子眼问题


通部长江作汉在WWW车牌搞到满城风雨,连自己同僚也被摆了一道,沉寂了一段时期之后,最近又因交通部一意孤行,决意推行的电子眼自动执法系统(AES),再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如既往,国阵的部长摆出的就是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样子,横蛮的表明政府不会搁置、不会检讨引起争议的政策。这次,这位交通部长不知是老羞成怒,还是甚麽其他不得而知的原因,为了护短,竟然还挑战驾驶人士,如果不想让电子眼承包公司赚大钱,就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

这位部长还恫言,未来还会扩大电子眼的使用范围,包括对付违法超车、越双白线和超载。

说来说去,这还不是为承包公司着想,在打人民荷包的主意。

当然,这两家公司如果不是朋党背景,自然也拿不到这样的“金蛋”项目。但是,盗亦有道,赚钱也应该赚得心安理得,而不是用“暗算”的手法,偷偷摸摸赚那些不干不净的钱。

如果在110公里时速的地点,“突然”降速,让驾驶人士“中招”那不是“暗算”是麽?如果在绿灯转黄灯不到三秒就“拍照”,这不是“阴招”是甚麽?


江部长突然口味转变,喜欢玩挑战。这里,我也挑战江部长能实地体验,最好是傍晚六时半(最好是下着豪雨),交通阻塞的高峰期,到吉隆坡旧巴生珍城酒店前交通灯视察30分钟,真心诚意的解决电子眼的不合理之处,别作口舌之争。

不过,大家也别太担心,在其他90多个国家有效执法的电子眼,山长水远到马来西亚未必就能有效执法,因为,马来西亚官方通常会用一级价格买次货,而且,维修也要花很大很大的数额(看打印机就知道),所以,电子眼,可能一年半载就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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